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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6 17: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助学贷款的新政策、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地享有受教育权,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合印发《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工作安排如下:

6月6日,2022年高校助学贷款受理启动。各高校进入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9月6日(含当日),各高校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22-2023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9月13日,省中心汇总后报开行河南分行。

9月12日至16日,对于今年新参加贷款高校须按照一式两份的要求报送机构成立文件、承诺书、印模原件、基本账户信息登记表等至省资助中心;对于已参加助学贷款的高校,如果发生更名、合并、法人代表变更等事项的也须一式两份上报上述文件,最近一年变更过基本账户的也须一式两份填报基本账户信息登记表。

10月25日24点,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在此之前,各高校要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无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应在录入截止前将数据按要求上报省资助中心。在校内数据审核过程中,学校对院系数据审核通过后要通过学校官网或校资助中心官网面向全校学生公告2天,同时各学校需要在上报数据前把公告的具体网址报省资助中心(通过邮件报送到邮箱hngxzxdk@qq.com,,内容为“学校名称+具体网址”),如果学校没有按要求公示,省中心在随后的数据审核环节将直接取消其贷款资格。

10月26日—28日,省中心核对贷款学生学籍信息并通过网络审核贷款申报数据,无误后报开行河南分行,开行河南分行审批通过后,高校经办人在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执行合同预处理(分别是待办折卡生成和合同批量生成),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省中心应于10月30日前(含)将审核汇总及公示情况函告开行河南分行备案。

10月31—11月1日各高校到省中心指定地点领取借款合同、贷款约定与承诺书、档案盒。

《通知》明确,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及审批工作安排如下:

11月2日,各高校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各高校应通过招募大学生志愿者等方式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核对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2)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3)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本人是否签字、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4)核对借款合同高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齐全、正确,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和资助中心的公章、日期是否齐全。

11月9日前(含),各高校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本校的借款合同信息上报省中心。由于贷款数据最终审批工作必须整体进行,为了避免因个别高校没有按时上报信息而影响其他高校数据的审批打印和上报花名册,进而影响全省工作正常进展,届时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合同签订信息的高校将直接删除其贷款数据,取消当年贷款资格,省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

11月10日至11月11日,各高校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数据打印花名册、报送至省中心(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

11月15日,省中心将各高校报送的借款学生花名册、全省学生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贷款发放申请函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开行河南分行,同时通过开行网银系统提交贷款发放及资金支付申请。

《通知》明确,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发放及结息工作安排如下:

11月16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11月20日,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进行年度结息后,对此开行河南分行出具贴息、风补归集函,随后,省中心将风险补偿金、贴息和违约管理金收缴通知发送给各高校。

关于及时划付风险补偿金、贴息和违约管理金《通知》指出,按照《豫财教〔2022〕14号》文最新精神,各高校务必于2022年12月10日前(含当日)将应负担的风险补偿金、违约管理金和贴息资金划转至省中心指定账户,其中由各省辖市财政负担的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请相关高校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划转申请,如财政部门不能按时支付,学校须先行垫付,确保上述资金按时到账。资金到账后,省中心将统一开具收据。

账户名: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账号:410101010100005005

开户行:中原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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