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对象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按时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
2、政策标准 城镇公益性岗位月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超出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性全日制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乡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可按小时制计算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公益性岗位补贴实行“先发后补”。
3、申请材料 (1)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岗位补贴申请表。 (2)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岗位补贴申请花名册。 (3)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资发放证明。 (4)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申请方式 向登封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5、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向登封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 (2)受理初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岗位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予以确认。 (3)复核公示。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联系单位:登封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来源:登封云职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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