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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市区停车惠民政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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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6 14: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登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了《关于市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在登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全文公布《通知》内容,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市民通过电话、电子信箱、书信等方式反馈的意见和建议1200余条。

二、意见采纳情况

通过认真梳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通知》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本次制定的《通知》是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对《关于市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登政〔2020〕18号)文件有效期届满后的效力延续,不存在提高停车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公共停车场惠民政策将继续执行。《通知》是对公共停车场收费价格最高限额作出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标准执行。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推出“免费停车60分钟、超过60分钟后每小时收1元停车费”的惠民政策,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通知》效力延续后将继续执行。

(三)市区路内停车暂不收费。《通知》考虑到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制定的完整性和规范市区路内停车秩序的需要,参考郑州市收费标准及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我市路内停车收费标准。目前,路内停车收费尚不具备实施条件,暂不执行。

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步将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公共停车场收费定价和执行时充分吸取民意、凝聚民智,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城市公共服务。



登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坚信渡人渡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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