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份以来,登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90余名民辅警深入辖区各个区域,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增强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1.强化组织执行能力:
凝聚组织力,强化执行力。为更好地开展文明交通创建工作,登封市公安局从局直机关、科室、交警大队、中队抽调精干警力,由交警大队领导分包责任区域,定人定岗定责,辐射城区车流、人流密集路段等主次干道。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不礼让行人、闯红灯、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酒后驾车,非机动车随意停放、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头盔、不上牌照、随意横穿道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阻、纠正。
2.非机动车违法整治:
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以“整治+教育”为主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统一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志,请您停车,立即佩戴好安全头盔。”在少林路嵩阳路附近,民警截停一辆电动车,对其进行劝说。同时,告知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及重要意义。
创文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内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查纠和文明劝导工作,针对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纠正其立即进行整改,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机动车乱停放治理:
展开“拉网式”清查,及时制止纠正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抓实抓细违停整治工作,对霸占公共停车位的杂物进行清理,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违停车辆进行查处,通过电话方式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尽快驶离,引导告知正确停车,劝离临时性的乱停乱放车辆。
同时,对妨碍交通的违停车辆和“僵尸”车辆予以拖移,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全覆盖,有效清理违停车辆,还路于民,保障停车规范有序。
下一步,登封交警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平安登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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