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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将落实“四不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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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5 17: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7日以来,教育部启动开展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印发《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各高校严格落实“四不准”规定,即: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优秀毕业生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教育部采取系列措施,严格核查就业数据,严肃纠正就业统计违规行为。

一   是开通毕业生本人核验渠道,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登陆“学信网”,在“毕业去向查询反馈”栏中,对本人毕业去向信息进行核实。

二   是指导地方和高校开展自查,严格审核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重点核实灵活就业等相关数据,有关纸质或电子材料在校级就业部门存档备查。

三   是开通举报电话(010-68352281)和邮箱(xiangmu@ncss.org.cn,及时回应毕业生关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  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采取向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核实等多种方式,对存疑信息逐条核实、逐一反馈。五是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要求各地各高校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7月15日起,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将向2020届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毕业生及时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就业状况。教育部将要求各地对存在问题的所有信息进行逐条核实、逐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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