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登封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登政〔2020〕20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始受理我市知识产权政府奖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和条件
1、符合登政〔2020〕20号文件(附后)第六项的知识产权项目;
2、获证时间在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知识产权项目;
3.项目申报人须是注册地址在登封域内的企业或身份证住址在登封域内的个人。
二、受理时间
2022年5月31日——6月1日
三、受理地点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或个人填报《登封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奖补专项资金申报表》;
2、专项资金申报表后附证明材料(查看原件提供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
3、第24项还需提供专利资助申报表、有效授权专利证书等材料。
4、申报材料纸质版盖章送至知识产权保护科,《登封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奖补专项资金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50766818@qq.com。
附件:
1.《登封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登政〔2020〕20号);
2.《登封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奖补专项资金申报表》;
3. 《专利资助申请表》。
联系人:张键鑫 王海燕
办公电话:62810345
手机:17513302398 17803881020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